高速公路车速快、车流密,车辆故障或发生事故后,现场最危险的往往不是原有的剐蹭,而是后车未能及时发现、避让,造成二次事故。遇险后要记住:车能安全移动就靠边,人员尽快撤到护栏外,随后报警求助。

先判断能否安全驶离车道
发现爆胎、故障或碰撞后,先稳住方向,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,也就是“双闪”。如果车辆还能控制,且驶离不会造成新的危险,尽量缓慢驶向最右侧应急车道或路肩,停在不妨碍通行的位置。不要突然急刹、急打方向,也不要为了检查车辆停在行车道上。
如果车停在行车道内、隧道内或其他危险位置,不要为了挪车冒险下车推车。无法移动时,持续开启双闪;夜间还应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。不要倒车、逆行或横穿车道去取物品、找出口。
人员尽快撤到护栏外
停车后,车上人员应迅速撤离车辆,转移到右侧护栏外等远离车流的安全地点,并远离故障车和事故现场。下车时先观察车外情况,尽量从远离车流的一侧下车;如只能从靠车流一侧离开,动作要快,出来后立即向护栏外撤,不要站在车旁商量或查看损伤。
即使车辆停在应急车道,也不要留在车内等待救援,更不要站在车后、车道边或两辆事故车之间。护栏外仍要继续远离车辆和行车道,不要翻越中央隔离带到对向车道,也不要在护栏边拍照、打电话或等人。
警示标志和报警怎么做
人员撤到安全处后,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,按规定在故障车来车方向 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。夜间或雨、雪、雾等能见度较低时,应尽量扩大警示距离。设置标志时沿应急车道或路肩外侧行走,面向来车方向留意后方车辆;如果现场车流、路况或个人状况使这项操作明显危险,不要冒险走入车道,应先撤到安全处并报警,说明警示标志无法安全设置。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,高速公路故障车的警告标志应设置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,人员迅速转移并报警;无法正常行驶的车辆应由救援车或清障车拖曳、牵引。
到安全地点后,拨打当地高速公路报警或救援电话;也可拨打110求助。有人受伤时同时拨打120。报警时尽量说清高速名称、行驶方向、附近出口或公里桩、车辆停靠位置、事故类型和伤者情况。位置不清楚时,可查看路侧公里牌、应急车道护栏上的标识或导航定位。
有人受伤或发生碰撞时
发生事故后先撤离到安全区域并报警,不要留在车道内拍照、争论责任或等待交警。有人受伤时,告知接警人员伤情和现场风险,按指引等待救援。除非现场存在火灾、燃油泄漏等迫在眉睫的危险,不要随意搬动疑似颈椎、脊柱或骨折伤者,以免加重伤情。
车辆起火、冒烟或闻到明显燃油气味时,应立即远离车辆和下风向区域,并向接警人员说明情况。车辆故障或事故后无法自行安全驶离的,应等待专业救援,不要在高速公路上自行修车、拦车或接受陌生人的现场牵引。
等待救援时避开车流
所有人员应待在护栏外的安全区域,尽量远离停车点,面向来车方向留意环境,但不要靠近路边。不要站在车辆正前方或正后方,也不要回车内取行李。救援车辆到达后,按交警或救援人员指挥行动;需要转移时,清点同行人员,尤其确认儿童、老人都已离开危险区域。
处理顺序可以记成:开双闪、能移则靠边、人撤到护栏外、确保安全后设警示、立即报警。高速遇险时,先让人离开车流区域,再处理车辆和事故信息,能最大限度降低二次事故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