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对加油数量,先看加油机,再看票据;车上的油表、油箱标注容量和行驶里程,都不能替代计量检定。
加油前确认油品和油枪,留意显示屏的升数、单价和金额是否归零。加油时看屏幕是否连续显示;结束后核对显示升数、单价、金额与小票,并留存发票或电子支付记录。
也可查看加油机上的计量检定合格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。加油机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;现行《燃油加油机检定规程(试行)》规定,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,示值最大允许误差为±0.30%。标志和封印完好只能作为初步核对,不能代替计量检定。

加油机按流量计测得的油量累计显示,依法应明示计量过程和量值,结算量应与实际量相符。按规程的误差限,显示40升时,检定允许误差对应约0.12升;这不是凭目测或家用容器就能验证的结果,争议应由计量检定机构检测。
跳枪不等于少加。自封式油枪会根据油箱内油面和气流变化自动停枪,车辆停放姿态、加油速度等也会影响触发时机。反复捏枪、强行加到油箱口,既不能准确测量,也可能带来溢油风险。
油箱标注的是额定容量,不是容器的最大容量;油箱还留有安全空间。车载油表只是粗略反映存油量,油箱形状和油表刻度也会影响读数。因此,“标称50升的油箱加进了超过50升”本身不能证明加油机短少。
用加油后跑了多少公里来倒推加油量,同样不可靠。路况、车速、空调、载重和驾驶习惯都会改变油耗;加油前后油表格数也不是精密刻度。怀疑计量异常,要围绕加油机示值和正式检定结果取证。
发现加油机未归零、屏幕示值异常,或检定标志过期、机身封印明显破损,先当场提出异议,要求站方记录情况并保留交易凭证。记下加油站名称、具体油枪编号、时间、油品、金额和升数,拍摄清晰的屏幕及标志;保留小票、发票和支付记录。
如果已经加完,尽量不要离开现场,也不要让相关加油机继续交易后再提出检定要求。依照规定,消费者对加油机准确度或零售量有异议,可在保持现场原状的情况下,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仲裁检定。可拨打12315或联系属地市场监管部门,说明要申请计量核查或仲裁检定,并请执法人员指导后续处置。
正式检定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按规程操作,使用标准计量器具检测示值误差。普通水桶、油桶或车载油箱都不能作为判定依据,也不要自行拆动加油机或封印。若检定确认计量不合格,可依据结果向经营者要求赔偿;涉嫌作弊或擅自改动的,也应一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。